套票使用規定: |
1. |
限開電子機票,開票後限本人使用,不得轉由他人使用、不得更改航程。 |
2. |
本套券包含台灣(機票+船票+地接)。 |
3. |
本套票不含金門、廈門兩地碼頭清潔服務費。 |
4. |
提供金門尚義機場至水頭碼頭雙向專車接送旅客與行李。 |
5. |
台灣出發,行李直掛金門水頭碼頭。 |
6. |
用餐時間提供精美餐食或點心。 |
7. |
請務必確認旅客是否符合「中華民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之相關規定並取得相關合法文件證明可經由金門或馬祖進出大陸地區。 |
8. |
根據廈門口岸申報要求,自2017年5月15日起,往返大陸的旅客必須輸入申報資料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別、身分證號、證件類別(進出廈門口岸所持的有效證件–[台胞證]、[大通證]、[回鄉證]、[護照])及證件號碼。 |
9. |
使用效期自開票日起一年內須使用完畢。(促銷優惠套劵日期自2019/8/6~2020/3/31止) |
10. |
開票後更改訂位時,如票價調漲需補足票差.稅差及改票服務費TWD500/張。 |
11. |
開票後辦理退票:本套券不可分開退票,套券(機票+船票)需同時辦理退票。請參閱任意門旅遊網退票手續費收取規定及作業流程。 |
12. |
優惠票:(※ 未符資格者應另購機票搭乘。) |
(1)老人票:年滿六十五歲(含)以上之中華民國籍旅客(大陸籍乘客不適用),以實際搭乘日期為準。 |
(2)兒童票:年滿二歲(含)至未滿十二歲之旅客,以實際搭乘日期為準。 |
(3)愛心票:持有中華民國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適用(搭機時請務必出示手冊正本)。 |
(4) 愛心陪同票: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可有陪同者一人半價優惠;持換發後的「身心障礙證明」(新證) 購票搭機時,其背面欄位「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欄內有註明「國內大眾運輸工」,同行陪伴者方可享有一人愛心陪同購票優惠。 |
13. |
離島居民優惠:限設籍於金門縣之當地居民開立,未符資格者應另購機票搭乘。 |
14. |
機票聯、船票聯應於出發日三日前完成訂位確認手續。 |
15. |
已訂位 (機位、船位) 之旅客,若未依原訂位行程向華信航空機場或廈門碼頭快易通櫃台準時報到,則後段機位或船位將被視為自動放棄。 |
16. |
本套票如遇船票調漲,請旅客自付差額。 |
17. |
因不可抗力因素, (如天候變化、機件故障、主管機關命令約束或其他必要情況) 導致班機時間異動或取消進而影響銜接金廈之船班,若當日無法順利完成後續行程,其所衍生之一切費用恕由旅客自行負責。 |
18. |
機票聯之相關權利義務均依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頒怖之「國內客貨運定型化契約」規定,除航空運送外之行程中產生之人員傷亡、財物損失、意外、延遲或其他事故,應由實際提供交通工具、服務之各該業者負責。 |
19. |
禁運期間不得使用 ( 依航空公司公告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