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護照正本
6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簽名欄需本人簽名,
(公務人員或記者軍人等特殊身份,需將職業別及目的註明貼在護照封面上);
請注意:自105年1月1日起,修正「護照條例」~規定不得擅自在護照封面、封底及內頁為影響護照原狀之行為,包含姓名貼紙,均不可使用!
2.6個月內拍攝之純白或灰白色為背景 5 公分 x 5 公分(與美簽相同)規格照片:
※從頭頂,包括頭髮至下巴底部,必須介乎相片總高度50%-70%之間的範圍。
※你的眼角高度,從相片底部到你的眼睛水平線計算,應介乎相片高度55%到70%之間,或大約2/3。
※申請人的頭部必須在中央並露出雙耳。
※除了每天穿著宗教的服飾,照片不應穿著軍服、學士服等制服;並請不要穿著白色上衣。
※不要戴帽子或頭罩,或掩蓋頭髮,唯有宗教原因才可以佩戴帽子或頭部覆蓋物,但即使如此也不得遮蓋任何臉部特徵。
※如果你平時戴眼鏡(沒有有色隱形眼鏡),聽力設備,或類似的物品,他們可以出現在你的照片。但除非因為醫療原因需要,否則不得佩戴深色眼鏡或非處方有色眼鏡。
3.旅客基本資料表
請提供公司地址電話職稱/住家地址電話手機職業,
職業為公務人員或特殊身份,記者等申請工作天不一定,
(軍階太高申請者不一定會核准)
4.中華民國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新式身份證(即日起14歲以下亦要先辦妥身份證方能申辦印度簽證);外國人需外僑居留證(居留證需6個月以上效期)
5.英文訂位紀錄
入境印度確實日期及航班 1
----------------------------------------------
●實際工作天數計算
※以本公司收到文件的日期+工作天數+寄送件來回日4天=你拿到的簽證的日期。
※簽證辦理天數,是參照各國家簽證辦公室規定,不含本國及簽證國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