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

● 自 98 年1 月1日 起,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詳細說明如下:

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 48 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 4 條之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之出境應經核准。但是,近年來經常有已經具備役齡男子身分者,因為出國前沒有辦理役男出境核准手續,以致於在出國當天到了機場,卻發生因境管人員查驗具有役男身分而無法順利出境的問題。

自 98 年1 月1 日 起 ,凡男子兵役年齡屆 19 歲,依法尚未服役之役男如果要出國觀光旅遊,其出境應經核准。內政部役政署表示:請持護照、身分證及印章向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辦公時間內隨到隨辦;而現就讀國內學校 20 歲以上在學緩徵役男,也可以直接向境管局親自申請或以網路方式申請出境。

● 壹佰年度接近役男及役男出境應注意事項 :

役男:年滿 19 歲當年 1 月 1 日 起至年滿 36 歲當年 12 月 31 日 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

. 86 年次以後(需驗戶口名簿)
. 85 年次(需驗身分證正本)
. 82.83.84 年次(接近役齡男子出境不須核准)
. 81 年次前未當兵(一律向兵役課申請役男出境蓋章)
. 80 年次(不在學者一律向兵役課申請 )
※ 在學者可向兵役課或境管局申請 " 役男出境蓋章 "或網路申請( 20 歲以上尚在國內就學之緩徵役男,前次申請核准出國日期,尚餘效期在八日以上者,不得重複申請;效期在七日以內者,可重新申請,新效期核准後,原尚餘之效期作廢之。資料齊全、正確者,電腦自動處理,立即核准回覆)。

● 另有關役齡男子出國(包括就學及觀光)的相關事宜,詳見: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之「役男入出國」,敬請多加利用。